连腾讯都束手无策的“显著性”大坑,应该如何避开?

作者:网络发布时间:2021-04-06

从2017年1月9日微信小程序发布算起,如今,距离小程序的发布已经过去15个月。


在这15个月中,


? 跳一跳让大家认识了小程序游戏;


? 小程序的朋友圈广告也全量上线,一键跳转APP功能也已经开启;


? 越来越多的公众号开始关联小程序,其中有不少是电商小程序,这让微信环境内的购买变得极为方便。


可以预见,小程序正在日益渗透到10亿微信用户的各种日常生活场景中去。


“小程序”这个词火了之后,一大波人开始了“小程序”商标注册之旅,但腾讯爸爸早就先下手为强,早在2016年就将“小程序”提交了,全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可惜的是,兜兜转转一年多过去了,“小程序”这个商标名字,无一通过实质审查。


尽管申请“小程序”的商标数量众多,但是几乎遭到全军覆没,究其原因,都死于“缺乏显著性”这一点上。


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由纯文字“小程序”构成,相关公众一般不易将上述文字当作商标加以识别,缺乏作为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之情形。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获得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显著性。


连腾讯都束手无策《商标法》中的显著性究竟应该如何定义


宏观来说,商标的显著性,可以将一家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人提供的区分开来。所以说想要商品在竞争之中脱颖而出,商标的显著性就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按照显著性的强弱,商标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通用名称或描述性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②暗示性商标


指对其使用商品的性质或者质量具有影响或者暗示作用的商标。例如用在洗发水上的“飘柔”(区别于直接描述型的词汇“柔顺”),香皂上的“舒肤佳”(区别于“舒服”)。


③任意性商标


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单词组合在词典上有固定含义,但与其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无关。例如用在电脑上的“苹果”商标;用在手机上的“冰淇淋”商标;用在葡萄酒上的“长城”商标。


④臆造性商标


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字母组合本身在词典上没有任何含义,是企业自己独创的。 例如,诺基亚、微软、新浪、搜狐、摩托罗拉。


据统计,在2016年,我国因商标显著性认定分歧败诉的一审案件占9.7%,并且此类败诉案件中大多是商评委和法院之间在商标显著性的认定上存在分歧。所以说对于想要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来说,提高商标的显著性,是顺利注册商标的首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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