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标过于雷同 F1和做胶带的3M公司要打官司了

作者:网络发布时间:2022-07-19

为了继续使用自己的新logo,F1可能不得不向美国3M集团支付一笔费用。由于F1新设计的logo跟3M公司旗下一款产品的注册商标非常相像,目前双方陷入了纠纷之中。

下面的第一张图是F1的新商标,由Wieden + Kennedy广告公司设计。Wieden + Kennedy公司最广为人知的案例,是耐克那句经典的品牌宣言:“Just Do It”。新商标中字母“F”像一条弯曲的条纹组成,中间由一条白色的线分成两半,右边是是一条倾斜的直线,代表数字1。第二张图是3M公司一款产品Futuro的商标,两家商标看起来很相似,这引发了二者的纠纷。(延展阅读:顺应数字媒体时代需求,F1更换使用了23年的标志性商标)

▲ F1新商标(上)跟3M的Futuro商标(下)非常相似。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的资料显示,2月17日,3M公司申请禁止F1新商标在欧洲使用,而且3M公司的申请注册时间已经四个月了。F1在11月之前没有申请新商标保护,3M公司抢得先机,而欧盟版权局目前也在权衡到底给哪家公司注册。


1月8日,英国《每日电讯报》披露,3M公司不允许F1使用新商标,他们正考虑下一步行动。


全世界多家媒体报道了这则消息。F1新标吸引了许多人的关注,从车手到球迷,所有人都在批评这款新logo。更让人失望的是,没有一位F1老板公开表示需要一款新商标,而F1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处理——比如车队的成本增加。


尽管支持者寥寥,F1官方仍全力支持新商标。该商标在阿布扎比汽车大奖赛之后出现,从那时起就放到了F1的官网和社交媒体平台上了。其中最大的一场宣传活动发生在3月份澳大利亚新赛季开幕,当时F1希望能设计出带有新logo的服装,而这正是为什么F1跟3M公司陷入了纠纷。


3M公司创始于1902年,最初起家于明尼苏达煤矿和制造公司,目前的产品达55000种之多,包括透明胶带和便利贴等诸多家用工具。3M公司与F1似乎没有任何交集,然而,对F1来说,3M公司旗下的Futuro体育品牌和休闲产品却是自己的对手。


Futuro品牌的宣传语是“为探险准备”,产品系列主打脚踝、足部、手腕和肘部支持,这些产品都是为了在运动时保护关节。3M也制造紧身裤,以保护飞机上乘客免受深静脉血栓的困扰。


上个月一位叫“whatisdeletrazdoing”的Reddit用户发了一张全新的Futuro商标。以前,Futuro的标志仅仅是Futuro这几个字母,但不久前他们注册了这个形似“F”字母的新商标,打算替换掉旧商标。


3M的Futuro商标注册种类只是商标规定的第十类,即“以医疗为目的的特殊服装。”另一方面,F1新商标的注册种类涵盖了全部45种类型中的24种,包括跟“服装”相关的第二十五类,但并不包含上文提到的第十类。但即便F1的新商标和3M的商标注册种类不同,也不能让F1获得保护。这是因为二者的商标太相似了。


紧身衣很明显属于衣服,所以如果F1也卖包含上述商标的衣服,那么就会造成混乱,因为这个商标跟3M已经注册过的商标太像。


最近有报道也提到了2008年欧洲法庭的规定,即商标是“受到一条基本规则保护,该规则防止新注册或使用的商标跟已经注册过的商标相似或雷同,防止新注册或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跟已经注册过的商品或服务相似或雷同。”


品牌代理公司Johnson banks创始人迈克尔·约翰逊(Michael Johnson)在老牌设计杂志《创意评论》上发文评论这件事:“由于双方都想卖衣服,而商标又如此惊人的相似,那么3M的律师肯定会像杀手一样围绕在公司附近保护公司。”


总而言之,有人想要申请一个商标,而这个商标跟之前已经注册过的商标类似的话,那么新申请的商标就不能用于类似或完全相同的产品中。F1的问题在于,两家的商标不但看起来一样,而且3M早在自家的紧身衣产品上注册了该商标,其他公司同类衣服不得出现该商标,而F1还想在该类衣服上使用新申请的商标。


英国法律事务所Russell-Cooke的合伙人盖伊·威尔莫特(Guy Wilmot)认为,“3M公司可能会认为,即使使用这两个商标的商品和服务不一样,两家的商标也可能会引起混淆。F1还没有申请某一类具体的商品,而3M公司早就在具体的衣服类商品中注册过了,但这不意味着3M公司不能挑战F1的做法。”


至今为止,F1的做法还没有招致任何抵抗,因为原因很简单,只有欧盟知识产权局在官方文书中宣布反对,那么F1才不能使用该商标,但目前欧盟知识产权局还没这样做。如果3M或者其他任何公司反对,那么欧盟知识产权局才会考虑是否禁止F1的做法。或许结果对F1非常糟糕,能够推动欧盟知识产权局决定的因素之一就是两家商标太像了。


按照欧盟知识产权局的调查,“重要的是商品或服务以及商标的相似程度。”该研究也认为,“如果商品或服务不相似,但是商标很类似,那么这是不允许的,反之,如果商标很相似,商品或服务不相似,同样也是不允许的。”


所以如果正在申请的商标跟已经注册过的商标雷同,即便所申请的商品种类跟之前拥有类似商标的商品不同,欧盟知识产权局也不会给予支持。按照这个观点,即便F1说自己商标用在衣服上,而3M公司用在袜子上,所用的商品不同,但是由于两家的商标非常相似,所以F1的申请也不会通过。这种观点的背后逻辑在于,如果不同商品的商标越相似,即便卖的商品不那么相似,还是更容易产生混淆。


Wedlake Bell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迈克尔·加德纳(Michael Gardner)说:“从视觉上看,竞争对手彼此的商标太相似了,我同意这个看法。当然F1的商标更复杂,因为商标多了一个艺术字体的数字1,而且线条更长。但是根据商标法规定,这两个商标是‘雷同的’。”


巴拉迪跟《市场》杂志谈到,“两个商标完全独立创作,这个可能性是有的,但是需要调查Futuro方面是否泄露信息或者Wieden + Kennedy是否涉嫌剽窃。在保护未来商标的股权价值方面,公司不会在乎研发费用,但唯一在乎的是安全可靠。”


这不是说目前已经发生一些不当的事,巴拉迪也不是想去指控3M公司、Wieden + Kennedy或者F1任何一方,他是想说,为了内在的平静,展开调查也是必要的,这样就会排除一些麻烦。


加德纳认为,如果调查的结果是F1商标涉嫌抄袭,那么调查可以暂停,该事件性质就转为版权欺诈案。


“对于这个假设,3M方面可以也暗示自家的商标在F1商标创作过程中被抄袭。如果没有抄袭行为发生,那么版权就不是问题。但是如果F1商标的设计师看过或者早就知道3M的商标,那么就有理由提出设计师抄袭。版权欺诈并不一定是完全抄袭。当然,这项调查工作也包含F1商标作者需要‘说明自己的创作灵感’”。


“比如,我如果看过3M的商标,随后打算做些改变,加入一些元素,把它变成F1商标,那么这种做法很有可能是欺诈。所以F1方面需要说明这种设计师独立完成的,而且设计师并不清楚也没有抄袭3M的商标。”


威尔莫特补充道,“在欺诈案中,商标受损的一方可以寻求赔款或者通过法庭禁止涉嫌商标的再次使用。”


加德纳对此看法也作出回应,“如果3M控告F1侵占自己的商标和收入,那么就会通过一个对F1永久的禁止令——未来F1禁止以欺诈的方式再次使用该商标。”加德纳还认为,问题关键在于这样做只会禁止F1在衣服类商品中使用该商标,而这一点可能是潜在的问题所在。


听起来法院的禁令无关痛痒,但是考虑到服装业务在F1未来的重要性,那么禁令就像路障一样,让F1的未来规划偏离方向。F1一直对服装业务抱有很大希望,并且指定了Fanatics网站为渠道,该网站是美国售卖授权的体育用品在线零售商。Fanatics目前经营着包括NBA、NFL和PGA在内的大多数职业体育联赛的在线零售业务。


威尔莫特认为,“商标欺诈行为的判断取决于相同的测试:‘混淆可能性’测试,这种测试一直用来监测某个商标,但是3M公司想在正式起诉F1欺诈行为之前,先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的申诉途径来反对3M的商标申请(这种途径花钱少,而且更有效)。”如果成功的话,法律就会阻止F1在服饰上使用新商标,但F1可以通过跟3M“协商”来避免侵权发生。


“对3M来说,唯一会带来麻烦的是第25类商标中的服饰类规定,”加德纳说,“但是即便3M拒绝了F1的申请,我猜F1会补充自己的第25类商标规定,把其中3M所注册的具体商品条目去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或者达成交易。他们可能会协商,也可能不会。通常这种案例的解决办法是双方达成和解,但是也有可能出现例外。”


威尔莫特则认为F1可以通过向3M付费的方式绕过这个问题:“3M和F1可以达成协定,这两个商标都可以正常使用。协定可以包括现金交易,但是实际过程中很少有这种情况。双方通常仅仅会在商标如何使用,各自商标使用和禁止使用的条件方面达成共识。”


约翰逊补充道:“问题在于,代理人或者是客户的法律团队会尽职调查吗,他们会认真负责吗,他们是否已经列出了自己想要调查的两三个方面,然后再作出决定呢?”


“所以我们推荐和解,因为从现实的角度这样花钱少,当然他们可以随随便便找出一个设计细节来当做反面例子。但是跟3M集团高规格的律师团队关心的昂贵的法务费用相比,和解费根本不算什么。”


但是如果这件事真的这样发展,那么F1不光要跟3M斗智斗勇,还会跟自己的车队产生摩擦。


车队的奖金来自F1的总营收,因此打官司花的越多,车队的收益也就越少。所以,如果F1真的给3M支付大笔费用以保住新logo的使用权,那么车队不光在财务上有了损失,还不得不接受一个他们本来就不想换的、饱受批评的新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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