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初审公告日期与商标注册公告日期的区别解析

作者:网络发布时间:2023-06-26


很多人商标申请人会问,商标的初审公告日期和注册公告日期有什么不同?今天我们来分别讲解下商标初审公告日期和商标注册公告日期。

新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初审公告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无人提异议,会发布注册公告。 所以商标的注册公告一般是初审公告日推后3个月。 但是若在3个月内商标被提异议申请,会等待异议程序的审查结果,若裁定核准注册,则发布注册公告。商标注册公告后,一般2-3个月可以领取纸质的注册证书。" alt="很多人商标申请人会问,商标的初审公告日期和注册公告日期有什么不同?今天我们来分别讲解下商标初审公告日期和商标注册公告日期。 商标初审公告日期是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称为商标初审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 商标注册公告日期是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而无异议或虽经异议裁定程序但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注册时所发布的公告。该公告的目的是晓谕公众该商标已经注册,申请人已经取得商标专用权,任何人不得侵犯。注册商标公告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 注册商标公告的具体说明 《商标公告》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据《商标法》将有关商标注册事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国知性法定刊物,也是商标注册工作中的一道法定程序。 《商标公告》每月发行4期可根据各期公告内容的多少,不定期地分为上、下两册。其主要内容有:注册商标,初步审定商标,异议裁定商标,变更、转让、续展、撤消、注销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商标,特殊标志和集体、证明商标,以及其它需要向社会广为先知的有关商标事宜。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对于三个月异议期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任何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 根据新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初审公告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无人提异议,会发布注册公告。 所以商标的注册公告一般是初审公告日推后3个月。 但是若在3个月内商标被提异议申请,会等待异议程序的审查结果,若裁定核准注册,则发布注册公告。商标注册公告后,一般2-3个月可以领取纸质的注册证书。" width="640" height="400"/>

商标初审公告日期是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称为商标初审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


商标注册公告日期是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而无异议或虽经异议裁定程序但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注册时所发布的公告。该公告的目的是晓谕公众该商标已经注册,申请人已经取得商标专用权,任何人不得侵犯。注册商标公告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


注册商标公告的具体说明


《商标公告》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据《商标法》将有关商标注册事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国知性法定刊物,也是商标注册工作中的一道法定程序。


《商标公告》每月发行4期可根据各期公告内容的多少,不定期地分为上、下两册。其主要内容有:注册商标,初步审定商标,异议裁定商标,变更、转让、续展、撤消、注销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商标,特殊标志和集体、证明商标,以及其它需要向社会广为先知的有关商标事宜。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对于三个月异议期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任何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


根据新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初审公告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无人提异议,会发布注册公告。所以商标的注册公告一般是初审公告日推后3个月。


但是若在3个月内商标被提异议申请,会等待异议程序的审查结果,若裁定核准注册,则发布注册公告。商标注册公告后,一般2-3个月可以领取纸质的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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