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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长沙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强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企业依法在长沙市登记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
2、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3、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在4亿元以内,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应保持逐年增长态势;
4、企业具有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5、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销售收入的1%;
6、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和规范的财务管理;
7、企业登记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提交材料
《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备案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备案程序
1、各区县(市)科技局、省级以上园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发动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2、各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向所在区县(市)科技局、省级以上园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3、各区县(市)科技局、省级以上园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备案基本条件严格审核各企业申报资料,对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以区县(市)、省级以上园区名义行文向市科技局申报登记备案;
4、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纳入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管理。
登记备案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0日。
联系方式:
长沙市科技局高新处余新辉 88665409
邮箱:564452514@qq.com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5月12日
附件下载:
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备案表.doc
来源:长沙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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